一、本次询价不指定品牌,但一定要满意相关国家规范、区域规范、行业规范及我公司运用要求。
二、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有国家认可运营资历的其他安排。
三、报价供货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盖章,报价文件需与渠道报价共同,不共同以线上报价为准,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正或再次报价。
四、结算方法:货到交货地址经买方开始检验合格,卖方开具合同总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交付给买方,买方付出合同总价的95%货款,5%质保金货到18个月或运用满12个月无质量贰言后一次性付清。不响应上述付款方法的报价一概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货商许诺:我公司许诺所报上述物资的称号、标准、类型、品牌、生产商等相关信息实在无误,质量无瑕疵,因质量上的问题,我公司许诺承当对应丢失。
六、此询价为全体报价,不得单项报价。随意填写0或1的一概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前请及时与工程师联络,核实详细技能方面的要求。报价为含税含运费到位价格。
八、开标后,招标供货商因为价格报错或类型与我公司要求不共同,不足以满意运用上的要求,招标单位须出具相关阐明,未发中标公告前供货商抛弃报价的,年度内累计3次可列入公司黑名单; 中标公告发布后因供货商原因不签订合同不履约的,可直接将该供货商列入公司黑名单。请各位招标供货商慎重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