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及露天煤矿、选煤等工作场所用带式输送机上槽形托辊和平形托辊的技术方面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一般适用于煤矿井下用带式输送机及露天煤矿、选煤等工作场所用带式输送机上的槽形托辊和平形托辊(以下简称托辊)。
,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能低于Q235钢号,其他各项质量性能指标一定要保证成品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轴承座可采用铸铁件或冲压件。铸铁件材料的机械物理性能不能低于HT150,,名义厚度不小于3mm。
轴承应采用KA系列托辊专用轴承,其公称尺寸性能参数和技术方面的要求(MT/T655-97)。采用进口轴承时其游隙等级为C3。
托辊轴材料的机械物性能不得低于Q235钢号。托辊轴与轴承装配部分外径公差为js6。
密封装置一定要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有效地防止煤粉和水进入轴承,并需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测试项目质量指标 l 滴点.℃≥175 2 针入度(25℃ 60次),1/10mm 265~295 3 剪切安定性,十万次针入度≤350 4 耐水性(加水10%,剪切十万次针入度) ≤375 5 游离碱,NaOH% ≤ 6 氧化安定性(100℃、100h、),压力降MPa ≤ 7 机械杂质(酸分介法) 无杂质 8 轴承防锈(52℃、48h、100%温度) ≥2级 9 相似粘度(-20℃,D=10/s),P ≤15000 10 常规使用的寿命(在托辊轴承中使用),h ≥ 零件(包括外购件)需经检验合格方准装配使用;


